本案提醒:
1. 正規的產前檢查很容易發現子宮頸的病變。
2. 18歲以前發生性行為或結婚的女性,子宮頸癌患病率比一般人高十幾倍。
3. 35歲以上的婦女,如在非月經期發生陰道出血,或本已停經的婦女又發生陰道出血,均應警惕是否是子宮癌或子宮內膜瘤在作怪。
受訪者:歐露 女 某企業公關經理
我知道現在得子宮癌的人很多,但是像她那樣癌癥和懷孕重合在一起的我真是第一次聽說。這個病人很特殊,因為她的愛人就是醫生,因為我的存在導致了最后的誤診。
我和她愛人有過一段感情,當然是婚外的。雖然我和她是情敵,但同樣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,所不同的是她是身死了,我是心死了。她至死都不知道,她是被自己身為醫生的丈夫給耽誤的。
因為她生這種病,我開始對此有些了解,其實子宮頸癌的惡性程度并不是最高的,診斷和治療現在都不困難,要是早期發現的話,生存率能達到90%呢。可惜的是,她沒沾上醫生家屬的光兒,也許恰恰是因為嫁了這么個醫生,才引來了這樣的一場災難。她死的時候,兒子才兩歲。
那天我站在火葬場,看著那個我交往了4年的男人,心中最后的一點感覺也慢慢退去了。那個冉冉冒出白煙的焚燒爐,在同一天里焚燒掉了我和他的感情。
他所在醫院是我們公司的主要客戶,經常開會大家就認識了。他不是一個喜歡交際的花心男人,客觀地說,我們之所以有后來,是因為我是那種激情洋溢的女人。他也承認,我的出現讓他規矩的日子“亂了陣腳”。他很早就對我說過,他不想改變原來的生活格局,不想和他老婆離婚娶我,他也承認把握不了我這樣一個女人……
他老婆在他們醫院的藥房工作,他畢業分配到醫院后認識的。她是個很賢惠、與世無爭的女人,絕對沒我能干,永遠對他都不會有猜疑。這樣的寬容或者說厚道成全了我們的感情發展。
她是月薪不到2000元的藥劑師,我那時是外企公司的市場經理。你得承認,她和我之間的反差是他和我產生感情的基礎,而他在家中的地位又使他覺得情感的背叛是理所當然。不是說權利和義務對等嗎?他對家庭的貢獻多,潛意識中就多了一些犯錯誤的權利。我們一直相安無事,如果沒有那次院長的位置出缺,可能也不會有后來的悲劇。